类别介绍
2012年5月25日澳洲移民局宣布了澳洲商业移民新政的主要内容,主要的变化如下:商业临时居留签证类别(即原来的163签证)更改为188A签证。适用于想在澳洲拥有经营管理生意的人士,在澳洲经商两年后可转888绿卡签证。
移民要求
188A-创业签证要求
- 取得州政府“意向申请”EOI邀请;
- 55岁以下或州政府豁免年龄要求;
- 评分达到65分或以上;
- 80万澳元以上资产;
- 成功的经商背景,参与日常管理;
- 过去4年,有2年
▲ 公司销售额超过50万澳元(最多2家公司相加);
▲ 最少拥有30%股份;
创新生意类别可以延长一次签证,2年
- 证明有在澳洲的必要,管理自己的公司;
- 过去2年在澳洲运营的公司里有股份;
移民流程
办理费用
中介服务费、外方律师费请电话咨询。
备注:申请人需承担的其他费用:(签证申请费、州担保费用及英语培训费以澳洲移民局和州政府的收费标准为准。)
1.签证申请费(送签时必须交澳洲移民局,不管签证成功与否,一律不退)HK$33,900港币,不含汇票手续费.
2.州政府担保的政府收费:新南威尔士州820澳币;首都地区550澳币;西澳洲132收550澳币,其他类别330澳币。其他州不收。(申请州担保时必须交州政府,不管担保批准与否,一律不退)
3.房产评估费:直接付给香港注册的评估行,视房价而定。
4.面试陪同费:5000人民币,面试前支付。
5.翻译费及公证费:视申请材料多少而定。
6.体检费,每人1200人民币加250邮寄费,(在澳洲移民局指定医院体检)。
7.英语培训费(原则批准后交澳洲移民局):面试之前(或免面试),若没有雅思平均4.5分,需交英语培训费,到澳洲后可享受最多510小时免费培训。主申请人 AUD 9,795,副申请人 AUD 4,890。
各州担保要求
维多利亚墨尔本VIC(http://www.liveinvictoria.vic.gov.au/)
1.收到invitation以后要在DIAC规定的时间内(60天)递交签证申请,如果超过时限不得延期,且9个月之内不会再获得VIC的nomination
2.188签证激活后23个月之内要在VIC建立生意
3.主申请人在VIC的生意如果在申请永居前12个月的营业额少于40万澳币(不包括消费税),则其必须在该生意中至少持有不少于51%的股份。
4.维多利亚政府不参与签证拒签以后的上诉流程
5.维多利亚政府担保不得转让澳洲其他州
6.主申请人需要居住在VIC和进行日常业务管理,他们需要在申请永居前的24个月内每12个月在VIC不少于10.5个月
7.维多利亚州政府保留与移民局共享与申请有关的相关信息的权利
8.申请人同意在23个月内转至少60万澳币净资产(其中40万澳币投在生意中)到VIC。
9.维多利亚州政府有权就有关申请问题直接跟申请人联系。
10.申请人必须阅读或阅读过他们申请的内容并亲自签署有关提名文件,确定其中包含的信息是正确和真实的。
新南威尔士悉尼NSW(http://www.business.nsw.gov.au/)
1.需要缴纳州政府提名申请费:188类别820澳币;
2.递交申请前12个月内需要去NSW考察过。如果要约见州政府官员(面见州政府官员不是必须的),在澳洲停留时间不要少于一周; 最好是先做本地市场调查然后再约见(除非客人事先已做过); 见面时要能陈述一个比较系统的商业计划(一个提纲, 不必是书面的, 口头即可)
3.如果申请人之前被移民局拒绝或取消过business skills/business employment/business innovation & investment这三个类别的签证(包括163/164/165/132/890/892/893/188/457等),通常无法获得新州政府的邀请。
投资在悉尼 | 投资到悉尼以外的新州地区 |
a)在生意中的投资必须用于购买不动产、设备设施、知识产权、存货、商誉(goodwill)
b)以下生意不能投:咖啡店、餐馆、外卖食品店、超市或杂货店、果蔬零售店、特殊食品零售、报刊亭书店、服装零售、鞋袜零售、其它个人饰品零售、家居用品零售、纺织品零售、电器和电子产品零售 |
无特别限制 |
a)过去四年中2年国内公司年营业额至少100万澳币
b)个人资产至少130万澳币(包括在公司拥有的所有者权益) c) 在生意中至少投50万澳币 |
在生意中至少投30万澳币 |
南澳SA(https://www.migration.sa.gov.au/)
1.网上申请递交以后两个月内把Form A中要求的材料快递给州政府
2.对于创业移民(188A类别)签证的提名申请,南澳移民事务处不需要提供财务证明,但如果经营的生意只卖进口产品那需要提供对南澳经济有益的有力证明
3.如果是新建生意,在生意中投的钱只得用于购买设备设施,不得用于购买不动产
4.主申请人要住在南澳
55岁及以下申请人 | 55岁及以上申请人 |
需达到以下条件的至少一项:
1、雇佣两名相当于全职的员工 2、向南澳大利亚企业注入20万澳元,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投资额为300万澳元 |
需达到以下条件的至少一项:
1、申请888之前的12个月雇佣4个全职员工(如果购买生意,老员工不算) 2、出口至少价值60万澳币的南澳生产的产品(或服务),并且在申请888之前的12个月出口的南澳产品的价值不得低于整个出口总额的51% 3、向南澳大利亚企业注入150万澳元,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投资额为450万澳元 |
偏远地区生意(申请人55岁及以下) | 偏远地区生意(申请人55岁及以上) |
如有需要,南澳移民事务处将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免除以下移民局要求:
A:30万澳元营业额 或 B:免除以下三项移民局要求中的两项: 1.免除20万澳元商业净资产要求 2.免除60万澳元个人净资产和/或商业资产求 3.免除雇佣两名全职员工的要求 偏远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最低投资额降低至250万澳元,主申请人仍需满足所有其他移民局各项要求。(房地产生意即使满足投资额,其生意性质是否符合要求,还要由州政府决定) |
必须达到以下条件的至少一项:
1、申请888之前的12个月雇佣3个全职员工(如果购买生意,老员工不算) 2、出口至少价值60万澳币的南澳生产的产品(或服务),并且在申请888之前的12个月出口的南澳产品的价值不得低于整个出口总额的51% 3、向南澳大利亚企业注入100万澳元,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投资额为350万澳元 |
西澳WA(http://www.businessmigration.wa.gov.au/)
1.州政府网站上支付申请费用(500澳币)
2.55岁以下,同移民局要求外,额外转5万AUD到西澳,WA要求申请人有至少85万澳币的总资产
3.55岁以上申请人需要转175万澳币到西澳,在生意中至少投40万澳币,至少雇佣2个全职员工
首都地区ACT(http://www.canberrayourfuture.com.au/)
1.需要缴纳州政府提名申请费:188类别600澳币
2.至少投资20万澳币在ACT建立或者购买一个生意。
3.计划满足以下三条中的两条:
a)至少投资20万澳币在ACT建立或者购买一个生意
b)转移至少60万澳币到ACT;
c)雇佣至少相当于两名全职员工,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或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新西兰护照持有人,不可以是申请人的家庭成员。
4.在递交州政府提名申请之前,申请人必须就商业投资计划以及其所需要承担的义务与州政府官员进行面谈,州政府不会提供或推荐任何合规投资或生意
5.做个人承诺,获批188签证时有足够的个人资产在堪培拉安置
6.参加州政府为期两年的“移民和信息服务计划”,该计划每半年对于申请人在ACT开展的生意进行一次核查
7.签署一个获得ACT提名所需承担义务的声明
昆士兰QLD(http://migration.qld.gov.au/)
注意:
1.需要缴纳州政府提名申请费:188类别500澳币
2.年龄不超过55岁。
3.在布里斯班或黄金海岸的需要在生意中投资50万澳币、其它地区30万澳币
4.投资在农业相关行业、旅游业基础设施、资源、其它基础设施行业或是教育培训领域,尤其是非布里斯班或黄金海岸地区更受州政府欢迎;适合的投资机会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加工企业、增值型出口企业,引入昆州目前没有的新产品、新技术或新服务等
塔斯马尼亚TASMANIA(http://www.migration.tas.gov.au/)
1.申请人到塔斯马尼亚考察并与州政府官员见面,见面时最好是已经在塔斯马尼亚进行过市场调查,并可以概述自己的商业计划
2.申请人有意愿居住在塔斯马尼亚
3.州政府对于申请人在塔斯马尼亚经营的生意会定期核查
4.满足DIBP基本要求
5.55岁以上的申请人只有给塔斯马尼亚带来卓越的经济效益,才有可能会被纳入考虑。
6.注意:塔斯马尼亚在发出Notice of Nomination以后有六个月有效期,这期间可以准备所有签证材料,准备地差不多了再递交EOI
北领地NT(http://www.nt.gov.au/)
1.计划的投资活动符合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目标,给NT带来经济效益。
对NT有益的投资活动包括以下:
a)带来新的资本
b)带来新的就业
c)带来原住民的就业
d)扩大NT的贸易(商品或服务)
e)发展NT产品的出口市场或代替进口
f)引进新技能、专业知识、科技或创新
g)在偏远地区投资
h)投资在广泛的关键领域,如医疗、教育、旅游、采矿及主要工业和渔业
i)对其他经济领域有重大影响
投资计划/商业活动符合NT政府‘三个中心’的经济发展战略,该经济发展目标和活动将会被优先考虑。重点包括:
a)矿业和能源
b)旅游和国际教育
c)主要工业和渔业/食品出口
2.申请人有能力实现投资活动或者在NT做生意。
申请人必须:
a)了解NT商业和投资环境
b)有在NT进行商业投资活动的真实意愿和积极目标
c)有充分的财务能力和商业头脑来支持他们的业务/投资活动。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来证明自身具有在NT投资的能力:
a)在NT存在现有业务。
b)和NT的企业做过生意
c)和NT具有社会联系,包括亲戚和同事
d)是NT的常访客和/或建立了NT的住所
e)对NT的商业和投资环境进行了可论证的研究调查
f)证明已经了解在NT经营企业的相关法律和授权
3.没有不良的商业行为或者投资活动。
如果有任何已知的与候选人的业务或投资活动相关的负面信息,申请人不得提名。